关于举办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暨校级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日期: 2020-05-16 16:55:00
浏览次数: 94584

湘电科校行字〔2019〕 17

 

关于举办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暨校级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按照国家和我省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有关文件要求,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同时为了深入贯彻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精神,抓好我校就业创业育人工程,根据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体安排,我校定于613日组织举办“建行杯”第五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省赛赛选拔赛。特制定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校赛工作方案。

一、大赛主题

追逐梦想拼搏奋进永向前 勇立潮头敢闯会创铸华章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问:杨良奇  李俊才  章怀云

 长:吴国建

副组长:袁云初  黄新民  刘建芳

 员:刘承良  吴桂华  蒋作文  曾齐放  周少华  

罗洪英      徐建文  邓献平  余新枝  

刘建辉  赵攀喜  肖建凡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我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省赛选拔赛的组织、指导及聘请专家等工作;

2、负责及组织选拔参加湖南省省赛的指导、参赛工作。

(二)工作小组

 长:袁云初

副组长:黄新民  刘建芳  刘承良  蒋作文

 员:段小毛  孙锦龙  黄茂飞  向益根  李卫国  

莫钢栋  刘汉章          刘黎利

负责统筹“建行杯”第五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省赛赛选拔赛的组织、宣传、指导老师选聘等有关的具体工作。

(三)二级学院领导小组

二级学院

组长

副组长

指导专家

机械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周少华、刘建辉

黄茂飞、向益根

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经济管理学院

徐建文、邓献平

李卫国、莫钢栋

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建筑工程与设计艺术学院

罗斌、余新枝

刘汉章、尹丹、苏亮

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护理学院

罗洪英

段小毛、孙锦龙

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国际学院

赵攀喜

刘黎利

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三、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带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城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具体包括以下参赛类型:

1、“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2、“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3、“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7、其他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项目内容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和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大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参赛项目根据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已获往届国赛铜奖(省赛一等奖)的项目,可报名参赛并直接参加我省全国大赛选拔赛,按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竞选国赛参赛资格,但不参与省赛评奖。已获往届省赛二,三奖的项目,可报名参赛,若本届获奖等次相同,则不予重复授奖。

五、参赛赛道、组别和对象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必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且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三)职教赛道

职教赛道仅限职业院校(含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学生报名参赛。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高职高专、中职中专的在校学生。

2、创业组。参赛项目在2019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高职高专、中职中专的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创业组(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

六、比赛规则及评审要点

(一)名额分配及比例

根据要求,各分院每个教学班不少于1个项目团队,鼓励多报,分院汇总评审后,按分院教学班10%的比例(四舍五入)上报到就业指导中心参加校级竞赛,推荐校级竞赛指标分配如下表:

序号

二级学院

教学班(个)

指标数

备注

1

机械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53

5


2

经济管理学院

31

3


3

建筑工程与设计艺术学院

25

3


4

护理学院

12

1

17级8个已到医院实习

5

国际学院

2

1


合计

123

13


校级竞赛奖励等次比例(四舍五入)为一等奖20%(3个),二等奖30%(4个),三等奖30%(6个)。

学校教职工都可以担任项目团队的指导老师,要求具备创业指导教师资格证书的每一位在职教师必须至少牵头指导一个学生创业团队项目。

(二)材料提交及要求(参照2019年评分细则)

请参赛团队登录大赛官方网站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org.cn/)了解参赛详情及要求。参赛材料为《项目申报书》(从报名平台下载)、《项目计划书》、展示视频、项目展示及答辩的PPT文件。实践组和已注册企业的创意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

参赛材料请于6月1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通过报名平台提交组委会。《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

(三)评审赛制

校级初赛采取分组答辩制,初赛时间拟定于6月13日。

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每个项目答辩时间5分钟,回答问题3分钟。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四)评审指标

各赛道校赛评审规则按省赛标准,全省复赛、全国大赛选拔赛具体时间及评审规则、评分标准届时将通过湖南省大学生双创云平台(cy.hunbys.com)发布。

七、赛程工作流程

5月13日-5月17日:各二级学院充分发动教职工和学生,宣传到位,并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召开项目研讨会议,解读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竞赛通知,研讨参赛主题和参赛选题,对有意向的团队提供指导性意见。

5月18日-6月10日:各二级学院的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org.cn/)进行报名,同时将报名信息、提交作品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就业指导中心邮箱978493744@qq.com

6月10日-6月13日:校内专家评审,推荐优秀项目团队代表学校参加湖南省赛区比赛。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分院和相关处室要高度重视,做好沟通协调,明确各部门和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及工作责任,协同推进本次赛事顺利进行。各分院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就业专干)专门负责与本次大赛赛点办公室的衔接工作,统筹本分院师生参与本次大赛全过程的资料收集、整理、存档、信息统计与报送等工作。

2、精心组织赛事。各分院和相关处室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等媒介广泛宣传发动,依托班主任、专职教师等力量做好思想动员工作,扩大参赛比例。要参照省赛流程及要求认真组织好校级初赛和复赛,并体现省赛、国赛的相关元素,各二级学院参加比赛的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将作为申报分院优秀组织奖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对参赛团队的培训指导,积极选派创新创业指导老师或专家为学生参赛项目提供“一对一”、“一对多”的专业辅导,提升参赛项目质量。

3、强化工作保障。学校对大赛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大赛各项工作所需。各部门应鼓励教师积极指导学生参赛,学校对优秀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奖励,按教育厅要求将国赛、省赛最佳指导教师奖作为教师职称评审和教学业绩考核、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评选的优先条件。对获奖学生,在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时给予适当的优先政策。同时,教师指导学生项目参赛情况纳入学校教师年终考评考核指标,给予加分。

九、奖项目设置及经费预算

经费预算分为三部分:

一是每个项目组每位指导老师课时补助:①各分院每个项目组指导老师补助3个超课时工作量,所有资料需提交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折算工作量;②参与校级竞赛强化指导,每位指导老师补助5个超课时工作量;所有指导老师工作量按学历、职称计算,计入到学校当月课时统计工作量。

二是教学班级组织经费:根据各教学班提交项目情况,补助班主任50元/教学班。

三是校级竞赛经费:①校级选拔赛奖项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50%,优秀指导教师奖50%,优秀组织奖2个,奖励每个分别为一等奖:荣誉证书+奖金400元/组,二等奖:荣誉证书+奖金300元/组,三等奖:荣誉证书+奖金200元/组,优秀指导老师:荣誉证书+奖金300元/人,优秀组织奖:荣誉证书+奖金400元;②评委费:校级竞赛由领导小组选聘7位专家评委,其中校外专家2位,校内专家5位,分别补助400元、200元评审费;③组织经费:组织经费包括资料费、组织材料加班费、餐费、车辆、评审工作人员等费用预计4000元;④浮动经费:浮动经费指超出校级竞赛指标,预计经费1000元。

实际预算经费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按学校规定呈件呈报。

主题词:第五届 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选拔赛 通知

主  送:各校领导  各分院、处(室)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印发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


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旺旺西路158号(北校区)/ 湖南省浏阳市金阳大道(东校区)
邮编:410220
招生电话:0731-88728868
师德师风举报电话:0731-88728848

COPYRIGHT ©2024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返回顶部
X